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
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
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思想品德 :优秀,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违纪情况。课程成绩:
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5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重修记录。
科研能力:
较强,一般要求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
毕业准备:
已安排好撰写毕业论文初稿、中期筛选开题报告、求职、提前考博或出国留学等准备工作。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应达到优秀等级。
申请程序
填写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准备相关材料,如学费收据、发表论文、成绩单等。
提交导师签字、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
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申请时间:
通常在预计毕业的前一学期的工作日办理,具体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提前一年毕业),6月15日至9月15日(提前半年毕业),逾期不予办理。
其他说明
获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按批准时间毕业,届时不能毕业者,视具体情况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提前毕业应按正常毕业研究生缴纳全部学费。
一旦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