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违规的处理

博士招生违规的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通常包括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措施:

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在考场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秩序的行为;

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

考试作弊行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相关资料;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抄袭;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行为

代替或由他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组织团伙作弊;

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

故意或过失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