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规则

教育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规则

教育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规则

1. 抽检对象与比例

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2. 抽检程序

初评: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复评:初评中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中2位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同样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 评议要素

重点考察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

4.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利用抽检信息平台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5. 结果反馈与使用

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

对存在问题的高校进行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质量约谈等处理。

对连续三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可暂停招生或撤销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