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
武汉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公开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并且公开透明。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与提供的服务水平相匹配。
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综合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类型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构成:
通常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根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不同,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
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屋主管部门制定。
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
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最新信息为准):
一星级:1.2元/月·平方米
二星级:1.6元/月·平方米
三星级:2.1元/月·平方米
四星级:2.6元/月·平方米
五星级:3.2元/月·平方米
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数额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