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配偶户口

博士后出站配偶户口

博士后出站后,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问题通常有以下规定:

户口随迁

如果博士后出站后分配到新单位工作,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可以随博士后迁落到工作地。

如果博士后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且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城市,可以享受户口随迁政策。

落户条件

博士后本人出站后在新单位需交满六个月社保。

办理出站时,需在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上填写配偶户口随迁信息,并仔细核对。

配偶如果是学生身份或学生户口,则不能随迁。

如果在北京无房,可以落在单位集体户;如果有房,可以直接落在房子上。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时,需要携带人社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相关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博士后人员进站时,户口可落在设站单位集体户,但在站期间本人户口不能办理迁移,配偶及子女户口也不能随迁。

出站博士后办理户口时,建议提前与政务中心联系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