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工资定义

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企业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专项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按照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原则

工资支付应当遵循按劳分配、按时足额、适时增长、集体协商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原则。

监督与检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