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学招生政策

济南小学招生政策

济南小学招生政策概览

义务教育招生原则

政府统筹:招生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属地管理:以区县为主进行管理。

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严禁大班额。

招生入学“双减”要求

禁止笔试、面试等:不得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组织报名和招生。

禁止以成绩为依据: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加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需监管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查处违规行为。

“零择校”“零择班”政策

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应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片区入学。

阳光分班:采取电脑派位、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

具体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条件:具有济南市户籍,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适应寄宿制生活,接受过正规幼儿园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