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测绘院职责

测绘院规划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编制

负责组织和参与城市、区域或特定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规划咨询

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规划咨询服务,解答有关规划政策、规划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协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规划实施监督

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规划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有序推进,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

规划宣传与推广

开展规划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规划实施的社会共识和支持度。

规划研究与创新

开展规划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工作,探索新的规划理念、方法和技术手段,推动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创新发展。

测绘业务受理与协调

负责本中心测绘业务的受理,测绘工作预期支配,测绘成果质量的内外业检查、整合、保密和测绘工作的内外协调等。

测绘技术支持与培训

负责组织本中心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测绘技术的详细指导。

测绘资质管理

负责测绘资质的年审与测绘资质换证工作。

测绘设备维护

负责测绘仪器的维护、清洁和保管,确保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日常内务与接待

负责测绘中心电脑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以及考勤、统计会议记录等日常内务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保密存档

负责做好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存档工作,负责管理好本中心的文件资料。

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开发整治

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开发、复垦、整治方案编制、设计、论证工作。

工程测量与监督

承担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矿山测量等工程测量项目,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多测合一”测量工作,以及规划监督测量。

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承担本市土地预审测绘、勘测定界、征地测量、工程测量等,以及基础测绘数据的采集和更新工作,建设用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分发服务。

地图编制与监督检验

承担本市地图编制工作,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对其他测绘单位完成的本市行政区内的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这些职责体现了测绘院规划中心在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宣传、研究、技术支持、设备管理、资质管理、保密存档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专业能力,旨在确保规划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同时保障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