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期餐饮政策规定
深圳疫情期餐饮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测量体温与禁止入内
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佩戴口罩
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
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限制用餐人数与间隔
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出入口与消毒
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用餐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店内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食品安全与溯源
加强食品溯源管理,严禁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于无法分餐的经营单位,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