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对考生社会贡献有何规定?

中山大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对考生社会贡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贡献概述

中山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对在职博士报考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其中,社会贡献是评价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社会做出贡献,以体现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社会贡献的具体规定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报考中山大学在职博士的考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这意味着考生在工作和生活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关心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在其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体表现为:

(1)在所在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具有较高的职位和影响力;

(2)在业务工作中表现出色,获得上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3)在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


  1.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体表现为:

(1)参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活动,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爱弱势群体,传播正能量;

(3)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关注学术前沿,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为我国学术界贡献力量。具体表现为: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2)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为我国科技事业做出贡献;

(3)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

三、社会贡献的评估方式

中山大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对考生社会贡献的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个人陈述:考生在申请材料中,需详细阐述自己在社会贡献方面的经历和成果,以供评审专家参考。

  2. 推荐信:考生需提供两位具有较高学术地位或社会影响力的推荐人,对其社会贡献进行评价。

  3. 面试:在面试环节,评审专家会针对考生社会贡献方面的经历进行提问,以进一步了解考生在该方面的表现。

  4. 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将根据考生在个人陈述、推荐信、面试等方面的表现,对其社会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总之,中山大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对考生社会贡献的规定,旨在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考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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