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房屋测绘标准

高层房产测绘标准主要遵循《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该规范涵盖了房产测量的全过程,包括项目概述、适用范围、引用文献、基本原则、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要素测定、制图、面积计算和成果审核接收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

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

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占用面积

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墙体高度规定

斜屋面若无檐口天棚,墙体高度计至屋面板底部。存在屋架且室内外皆设天棚,则至屋架下弦底并附加200毫米;若无天棚,则加至300毫米。檐口宽度超600毫米时,按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平屋面则计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内墙高度

置于屋架下弦的,高度至屋架底;无屋架而有天棚的,加100毫米至天棚底;有钢筋混凝土楼板分层的,算到板底;遇到框架梁,则至梁底。

山墙面积

以其平均高度来确定。

建筑面积计算准则

单层建筑不论高度,按一层计算,承重墙按外墙至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柱支撑的按柱边外包面积。含部分多层且层高超2.2米的,二层及以上单独计算。多层建筑的总面积是各层面积总和,首层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其余层同理。结构或层数不一的建筑,可分别计面积。坡地建筑的架空层,高度超2.2米的计入面积。通道、门厅、有回廊的,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楼梯间、电梯井等不论高度,按自。

这些标准确保了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城市规划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最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并遵循相关法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