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房产测绘标准

贵州房产测绘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委托情形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申请人

房屋权利申请人。

房屋权利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委托规定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并依法取得房产测绘资质。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基准和技术规范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成果共享和应用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及时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做好遥感监测、导航定位等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多项测绘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统一测绘基准、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多测合一。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应当共享互认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和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