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在职博士学费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在我国,上交在职博士学费报销政策主要针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和学生。以下是对上交在职博士学费报销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报销对象

  1. 上交在职博士研究生:指在籍的、具有上交教职工或学生身份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

  2. 上交教职工:指在上交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师、教辅人员等。

二、报销范围

  1. 学费:指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

  2. 助学金:指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按照学校规定获得的助学金。

  3. 其他费用:指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因学业需要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资料费、论文发表费等。

三、报销条件

  1. 报销对象必须是在上交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或学生。

  2. 报销对象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并取得相应的学费收据。

  3. 报销对象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助学金,并取得相应的助学金收据。

  4. 报销对象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等。

四、报销流程

  1. 提交申请:报销对象需填写《上交在职博士学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或部门。

  2. 审核审批:学院或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报销条件后,签署审批意见。

  3. 报销结算:学院或部门将审批后的报销申请提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报销款项划拨至报销对象的银行卡。

五、报销期限

  1. 学费报销: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一个学期内,可申请报销学费。

  2. 助学金报销: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助学金后,可申请报销助学金。

  3. 其他费用报销: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发生相关费用后,可申请报销。

六、报销金额

  1. 学费报销: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全额报销。

  2. 助学金报销:按照学校规定获得的助学金全额报销。

  3. 其他费用报销: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报销标准。

七、注意事项

  1. 报销对象需按照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和助学金。

  2. 报销对象需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如学费收据、助学金收据等。

  3. 报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4. 报销对象需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虚报冒领、挪用报销款项。

总之,上交在职博士学费报销政策旨在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报销对象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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