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测绘资质办理

银川测绘证办理主要包括测绘作业证和测绘资质证书两种。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测绘作业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六条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第二、三条

办理条件

持有《测绘资质证书》单位的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

申报材料

《测绘作业证申请表》一式2份(计算机打印)

申请测绘人员一寸彩色照片3张

申请测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计算机打印)

办事流程

受理:测绘单位向省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提出办证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省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

批准:对申请测绘作业证的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测绘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告知:省测绘局测绘管理法规处应当在局领导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作业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测绘资质证书

办理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咨询电话:0951-6982628-6982625

办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侧投资服务区自然资源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申报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信息:不收费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宁夏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地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两个及以上地级市行政区域承担测绘任务(单一地级市行政区域承担测绘任务的,在所属地级市自然资源部门办理)。

办理流程

受理: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预审岗。

审查: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审核岗。

决定: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首席代表。

送达: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以避免多次补正。

选择合适的时间:尽量在工作日前往办理,避免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

全程网办:若条件允许,可以通过“蒙速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无需到现场办理,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