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
深圳市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了一系列的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级限行区
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S3广深沿江高速
G4广深高速
G15机荷高速
S33南光高速
S31龙大高速
G94梅观高速
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
G25盐排高速
S28水官高速
G0422武深高速
S30惠深沿海高速
G15深汕高速
G25长深高速
S86深圳外环高速
东部过境高速
快速路(主道):
盐龙大道
丹平快速路
龙澜大道
北环大道
泥岗路
布心路
南坪快速路
福龙路
香蜜湖路
机场南路
滨海大道
滨河大道
沿河北路
沿河南路
坪盐通道
绿梓大道
环城西路
其他区域:
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华强北步行街(福田区)
碧三路(坪山区)
坪西路(大鹏新区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级限行区
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
福中路
福中三路
裕亨路
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
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
宝安区:
金港大道
龙华区:
景龙南路(民益路至新区大道段)
三级限行区
学校周边道路:
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限制除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
电动自行车需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注意事项
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通告整理得出,具体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请留意最新的交通通告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