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指导纲要语言
幼儿园指导纲要语言
幼儿园指导纲要中关于语言领域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目标
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
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
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
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教育要求
创造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幼儿与教师、同伴交谈,体验语言交流的乐趣;
养成注意倾听的习惯,发展语言理解能力;
鼓励幼儿用清晰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受,发展语言表达能力;
教育幼儿使用礼貌语言与人交往,养成文明交往的习惯;
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
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
利用图书、绘画和其他方式,引发幼儿对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
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少数民族地区还应帮助幼儿学习本民族语言。
指导要点
语言能力是在运用中发展起来的,创设一个能让幼儿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是关键;
幼儿语言的发展与其他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应通过互相渗透的各领域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
幼儿的语言学习具有个别化特点,教师与幼儿的个别交流、幼儿之间的自由交谈对幼儿语言发展有特殊意义;
对有语言障碍的儿童要给予特别关注,与家长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积极帮助他们提高语言能力。
以上要点指导着幼儿园语言教育的实施,旨在促进幼儿在语言交往方面的积极性和语言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