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业用电收费标准
南京市工业用电收费标准如下: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6664元/千瓦时。
1千伏-10千伏的电价为0.6414元/千瓦时。
20千伏-35千伏以下的电价为0.6314元/千瓦时。
35千伏-110千伏的电价为0.6164元/千瓦时。
大工业用电
1千伏-10千伏的电价为0.6068元/千瓦时。
20千伏-35千伏以下的电价为0.5968元/千瓦时。
35千伏-110千伏以下的电价为0.5818元/千瓦时。
110千伏的电价为0.5568元/千瓦时。
110千伏以上的电价为0.5318元/千瓦时。
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电价
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电价为0.86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0:00-8:00)电价为0.41元/千瓦时。
建议:
对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根据电压等级的不同,电价有所差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用电设备的容量和用电时间来选择合适的电价类别。
大工业用电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用电量和电压等级,选择最优的电价方案,以降低用电成本。
对于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峰谷电价制度,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以进一步降低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