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招生对象有哪些?

华政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是华政在职博士招生的主要对象。这类考生在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
  4. 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5. 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华政在职博士招生中占有一定比例。这类考生在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
  4. 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5. 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从事相关工作满6年(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截止日期),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者;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截止日期),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者;
  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截止日期),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者。

四、特殊情况

  1. 对具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人员,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 对在职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和录取条件。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3.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研究潜力;
  4.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科研成果等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之,华政在职博士招生对象涵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考虑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因素,选拔优秀人才。希望广大考生关注华政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积极报考,为实现自身职业发展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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