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论文文献标识要求

日语论文文献的标识要求如下:

参考文献标注

位置: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是,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多文献引用: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隔开。

标题格式:标题使用3号ゴシック字,标题汉字之间无空格,独占行,居中。

内容格式:内容使用小4号宋体字(日语文献使用小4号明朝体),单倍行距。

注释标注

位置:注释另起页。

标题格式:标题使用3号ゴシック字,“注释”两字中间空3个汉字字符格,独占行,居中。

文献列表格式

位置:文后以“参考文献:”作为标识,参考文献表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码依次排列,顶格编排,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加方括号,不用标点,后空一字。

其他格式要求

书名格式:书名使用『』标注,即使书籍是新书或文库本,也不写“ちくま新書”或“岩波文庫”,而应写作“筑摩書房”、“岩波書店”作为出版社名称。

副标题格式:书名有副标题时,标题和副标题之间用双破折号(——)连接,书籍的标题副标题后方的破折号在文献列表中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