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许可证注意事项
办理北京餐饮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
热食制售:包括火锅、炒菜、快餐、烧烤、烤鱼、烤肉等涉及蒸、煮、煎、炸、烤的热加工食品。
冷食与凉菜制售:如果提供凉菜、沙拉、三明治等冷食,必须选择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鲜与刺身食品销售:提供日料、韩餐或海鲜等生鲜食品的餐厅,需要选择这一项。
自制饮品制作与销售:奶茶店或其他提供自制饮品的餐饮店,这一项必不可少。
糕点与甜品销售:提供中式糕点、蛋糕或其他甜品的餐厅,务必勾选此项。
散装与即食食品销售:提供散装食品或客人可以即买即食的食品的餐厅,应勾选这一类别。
预包装食品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餐厅,如水饺、馄饨、零食、饮料等,应确保营业执照中包含此经营范围。
网络经营:如果打算做外卖,一定要加上“网络经营”,否则可能会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