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餐饮营业的通知是

德州关于餐饮营业的通知如下:

2020年3月3日:

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服务业开业复工的通知》,支持餐饮服务业自主开业复工,并要求经营单位报备后开业复工,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22年3月24日:

德州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允许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放餐饮服务堂食,但商家不得提供10人以上聚餐。

2022年11月7日:

德州市恢复餐饮单位堂食行为,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入场扫码、查验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等,并禁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就餐。

2022年3月17日:

德州市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仅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并规定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2年4月14日:

运河经济开发区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经营,要求各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所有进店人员执行“两看一测一问”制度,推广“场所码”应用,严格限制人员流量,每桌用餐人员不得超过10人。

2022年10月28日:

德州五城全县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暂停程洁红白食宴席等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仅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

2020年3月22日:

德州市全面有序恢复餐饮行业营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备好防疫物资,每天进行消毒和安全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

请根据最新情况及时关注德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