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路等级
在测绘中,公路等级通常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设计速度通常在80千米/小时、100千米/小时、120千米/小时,道路规模双向四车道以上、单向两车道以上,车道宽度3.75米、3.5米(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
一级公路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设计路肩宽度为1.5米至3米,困难地区(山岭重丘)路基宽度最低值控制在16至25米左右,极限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为125米。
一级公路行车限速为每小时80至100公里(平原微丘)或60至80公里(山岭重丘),最大纵坡6%。
正常使用年限为20年。
二级公路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是保证车辆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机动车行驶。
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三级公路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是指主要技术按供汽车行驶设计,但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等慢速车和非机动车使用行车道,其混合交通特征明显,设计速度在40km/h以下。
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
四级公路
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辆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这些等级的划分有助于在设计、建设和管理公路时,根据不同的交通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公路类型和技术标准,确保公路的安全、高效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