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测绘协会工作职责
县级测绘协会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与技术支持
组织学术讨论,解决技术问题,提高会员的测量技能和测绘知识。
整理和发放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技巧及应用软件学习资料。
聘请学术指导教师为会员进行测量知识培训。
协会管理与协调
管理会员档案和协会重要资料。
管理协会经费,审议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并定期向会员通报会费使用情况。
协调各部门工作,协调各干部之间的工作。
行业服务与自律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的行业规则和服务标准,进行行业内考评。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利益。
开展行业内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与行业发展、改革及与本行业利益相关的立法建议和决策意见。
培训与技术推广
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培训、技术咨询、新技术(标准)推广、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等活动。
代表会员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措施的调查、起诉、应诉工作。
行业统计与信息发布
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等工作。
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有关产品标准的建议,受政府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组织会员引进推广测绘高新技术,开展测绘经济与管理研究活动,提高测绘行业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维护行业利益与会员权益
协调解决会员共同关心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维护测绘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执行,规范会员行为。
这些职责旨在提升县级测绘协会在行业内的专业性、服务能力和影响力,推动测绘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