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测绘要求测量范围

规划测绘要求测量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物及附属建筑

包括甲方提供的测绘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

道路及标注

测绘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必须测量,并且标注清楚,包括材质、属性、道路名称等。

四至范围

测绘范围的四至必须确定名称,并圈定其范围,例如道路、厂区、学校、小区、耕地、机关单位等。

测量比例尺

建筑物测量建议使用1:500测图比例尺,测绘范围以外的建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但要保证测量精度。

建筑物属性标注

标明建筑性质和楼号,如商住、商业、住宅、厂房等,并注明楼高、正负零和层数等信息。

其他测量要求

建筑物首层必须测量,其他楼层外轮廓形态与首层不一致的需进行测量。若遇到楼层为5+1F的建筑,要区别开标注。

建筑物阳台、飘窗、门厅必须进行测量,并在现场核实其属性。

竣工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