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是普通
餐饮发票通常是 普通发票。这是因为餐饮业属于服务业,不属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服务应税项目,因此开具的发票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来说,餐饮发票是一种非营改增应税服务发票,开具的发票通常是一式四联的普通发票,包括发票联、记账联、税务联和存根联。这种发票的用途比较广泛,可以用于餐饮业的记账和报销,也可以用于税务局征收税款时作为原始凭证。
此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餐饮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适用于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而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税率。
综上所述,餐饮发票一般是普通发票,适用于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纳税人,并且根据销售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