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退学户口

博士生退学户口

博士生退学后,户口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户口返回原籍:

根据学校规定,退学学生的户口应退回生源地,从批准退学之日起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户口落在人才市场:

如果博士生在退学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可以打回原籍,或者选择将户口和档案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户口和档案转至工作单位:

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后,可以将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较为正规的做法。

户口和档案由学校保存:

根据相关政策,如果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

户口和档案由学校打回原籍:

如果未签三方协议,户口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

办理退学手续后,应持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学校退学文件等)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选择将户口和档案放在人才市场,需要准备相应的个人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成绩单、户口本等,并等待人才市场的审核。

请注意,户口和档案的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学校政策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与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