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薪酬体系

深圳市的薪酬体系根据劳动雇佣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并包含多个层面。以下是深圳市薪酬体系的详细情况:

最低工资标准

全职工作劳动者: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民币2200元。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每小时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民币20.3元。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为2360元/月。这个标准适用于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以及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为22.2元/小时。

基本工资构成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也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