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税收优惠
深圳市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暂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下简称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