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深圳市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如下:
工作日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1.5。
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2。
如果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则必须支付不低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这些规定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建议
用人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时,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加班时,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