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
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申请者需要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并且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申请者需要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申请者需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者需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申请材料
《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餐饮服务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餐饮服务场所的环保、消防等相关证明文件。
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特殊行业许可证、公司章程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核部门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上标明餐饮服务场所的名称、地址及有效期等信息。
建议:
申请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申请人可以提前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平台了解详细的申请信息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