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学后餐饮安全规定
学校开学后,为确保师生的餐饮安全,各学校应遵循以下餐饮安全规定: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作用,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加强场所卫生管理
食堂开学前要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清洁,确保加工场所天花板和墙壁无剥落、霉斑、积尘、蜘蛛网等,排水沟通畅。“三防”设施齐全并运行正常,各类加工设备、留样冰箱、冷库、消杀设备等运转情况正常。对库房内留置的原料、半成品、调料等要全面检查清理。
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按照规范进行加工制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不加工制作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法律法规禁止加工制作的各类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同时做好留样时间、留样食品名称、留样人等食品留样记录。
加强餐饮具洗消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使用的洗涤剂要符合规范要求。清洗后的餐用具必须使用清水漂洗干净,漂洗池内清水必须经常更换,确保清洗后的餐用具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使用热风循环消毒柜、洗碗机等消毒设备时,必须注意餐用具摆放不能过于紧密,以保证餐具内部的消毒效果。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确保每个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及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
严格把控食材关
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材包括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